关于债务的承担2000年在我公司换届…

关于债务的承担2000年在我公司换届的时候,上届的公司经理既没有交接公司帐目,又没有交接公司的营业执照,现在的营业执照是我公司重新注册办理的。也就是说他什么都没有交接。但是就在前不久上届的经理把我公司给起诉了,理由是我公司在1999年他当公司经理的时候欠他九万多元钱,而他所出具的是收到条,那么我公司应该承担这笔欠款吗?

单凭收到条,若没有其它证据而公司又不认可的情况下,原告很难胜诉!不应承担,年,您的新公司还没有注册呢,怎么会欠款呢。你好,收到条不能证明具有对待给付义务,所以若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法院不应支持其请求。要看过收条之后,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