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是否还有义务供我读书?我五岁的时候爸爸因为在外面找了一个新女人,与自己妈妈离婚了。离婚以后我判给了妈妈。爸爸每个月给我75元的抚养费,妈妈由于没有什么能力所以就来珠海打工,我就与爸爸生活在一起,生活方面基本上在爸爸这里能够解决,妈妈给我每年的学费。现在我中专毕业了,我还想继续读大专,向他们拿钱,可是爸爸一二再再二三的推迟,不过妈妈还是很支持我的,但是妈妈一人在外面打工一个月也没有多少钱,到现在都还没有安家,连一个固定的居住的地方都没有。更就不用说在供我读大专了。离婚的时候法院说的是爸爸抚养我到18岁就不用管了。我现在满了18周岁。我不知道爸爸是否还有义务供我读书,是否爸爸在经济能力方面好一点,钱方面能够多出一点。
你父亲还有义务供你继续求学,满意请按采纳你好!首先,对你的尴尬表示理解。其次,也请你放宽心,努力完成自己的学业。因为,根据《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后父、母任一方都还是要尽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的,并且当初的离婚判决中有关你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内容,是不能限制你提出更多的费用要求的。退一万不言,即使,父母之间就此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你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出要求抚养费和教育费的诉讼,相信法官会做出公正的判决。如对此答复满意的话,请回应采纳,谢谢!不好意思,我的答不能满足你,我认为你强制要求你父亲支付大专教育费用没有法律依据,你应该去求你父亲,得到他的情感同意然后支持你学习。不要相信某些律师一味满足当事人的解答,会让你把事情办砸的。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你还在上学,你父亲就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