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证的问题~我现在居住的是平房,原本整个院子和房子都是我的,前几年我父亲去世了,有个亲戚就从我家的房子分出了两间单独办了房产证,但没有土地使用证。也就是现在我有剩余几间房子的房产证,还有整个院子的土地使用证。他这样做合法吗?他的房产证有效吗?如果要是拆迁,对于补偿问题怎么算?他的补偿怎么算?谢谢~~~~~~~~~~~~
你们是城市私房还是农村宅基地,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分析如下:当时你亲戚怎么能拿你家的房子办理房产证呢,如果是正常善意合法取得,你无法主张权利了,那么房子的拆迁补偿费他有权利获得。向你这个情况,你亲戚是你们集体的成员吗?如果是他有权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因为土地使用权应该随房子产权所有人的变更而自然变更,你们只是没有办理手续而已。如果他不是你们集体的成员,那么他没权利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其他的集体成员获得的补偿。你现在就是要落实一下当时你亲戚怎么取得的你们房子的产权的。如果不是合法取得,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撤销你亲戚取得的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