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赔偿中,因伤致残所造成的具体赔偿项目有哪些?误工费是否给予赔偿?我因唐山市公安局丰润区分局警察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被警察殴打致伤残。(该案刑事部分已由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该警察予以判刑)。我因此前后到京津唐各医院抢救治疗,方保住了性命(有各医院病历为据)。我因其殴打导致: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级残疾。(有法医鉴定书为据)我现因此申请《国家赔偿》,请问:象我这样的因伤致残,国家赔偿的具体项目有哪些?是否赔偿误工费?
应当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具体数额建议当面咨询国家赔偿中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赞同楼上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