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特急我买了一套2007年房…

房产证过户特急我买了一套2007年房子,过户费太贵,我想暂不过户,去公证处公正一下,把违约责任写清楚,如果在这期间原户主把房产卖给第三人,对方是否应该按协议书上内容赔偿,谢谢!

协议一方当事人违约,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在利益驱使下,卖方仍有可能一房多卖我建议最好还是尽快过户。zcym谢谢各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