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我是在2007年11月30号由于工作的时候把左手食指前一关节压了做了截缩手术,当时单位只支付了医药费.我现在能要求单位赔偿多少?以及可以要求什么样的赔偿?(能否要求精神损失和营养费赔偿?)9级伤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建议详细电话咨询律师。医疗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8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无精神损害和营养赔偿。、可以要求支付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需要护理的可以要求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共计个月的平均工资;、没有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