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职陪偿问提2007年9月,签的…

申请离职陪偿问提2007年9月,签的协仪书内容已方无故辞职承但相当于上月收入两倍的陪偿金,(甲方以扣押毕业证书,甲方从已方工资中逐次扣出相当于已方上月收入一点五倍的保证金)现以工作半年。打工在南方打关司时间太长就是陪钱。提前30天申请离职,是否不扣两倍的陪偿金,。我的情况协仪书是否按劳动法直行。

你说的情况应当属于违约金,,,你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违约金,,,满意按采纳在劳动合同法之前订立的的劳动合同,不违背当时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继续按原合同履行,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