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中止合同的问题张华宝律师:您好!我于2007年1月18日购商品房一套,总价56万元(包括房屋维修金、契税),一次性交了36万元,余下20万元公积金贷款。由于开发商与省公积金办还没有签协议,放贷问题一直拖至今年3月份还没签字。现开发商、银行通知我去签字放贷,但我单位正在同一楼盘准备团购,如谈妥,我还是要单位的团购房,但作为工崭层,我不可能在同一楼盘买两套房子。1.现在我能否不签放贷合同,将银行、公积金办合同退回开发商。2.等单位团购定下来,我再交1万元违约金,开发商退回36万元给我,行不行?我咨询售楼小姐,她说:不但要交违约金1万元,还不退房屋维修金、契税。难道没成交还不退房屋维修金、契税吗?何况单位在同一楼盘团购,我也要买一套,房屋维修金、契税可以转吗?3.如果单位团购不成,我还是要现在这套房子的,售房小姐竟然说到时候不能再享受公积金贷款了,只能商业贷款,真是这样吗?恳请帮忙答复。急!
、你已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你现在不想买,你构成违约,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办理。建议与开发商领导协商。不要和售楼小姐协商。、售楼小姐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