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我,看我这份民事诉讼的胜诉有多大?谢谢你们我与被告自2000年自行相识,于2004年8月26日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结婚,于2005年10月5日生下一子,儿子现在已经两岁半。从结婚第三天我们就开始争吵不断,被告严重缺乏家庭责任感,思想不成熟,经常为一点点的生活琐事就吵闹不断。2005年我怀孕后,被告对我也不体贴照顾,经常夜不归宿,在我身体不适多次入院保胎的情况下,还经常与我吵闹,让我身心俱疲。这是我人生中最难熬的阶段,身体的病痛,对胎儿的担忧,以及被告的所作所为,让我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但为了家庭和小孩,我一忍再忍,以为只要自己做出让步,就可以改善双方的关系,但是没想到,在2006年一次我和朋友旅游归来,我无意中在家中的床头柜发现本应该还有十个的避孕套只剩下了三个,足足少了七个!被告对此也没有做出合理的解释。我去旅游不过短短三天,他就背着我做这样的事。被告有外遇被我发现也不止这一次了,每次都不了了之。结婚至今,我们不但吵架,还上升到了动手的程度,仅仅是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被告打了我四次。就在今年的3月2日下午,我和被告带着小孩外出回家时,因为我抱着儿子腾不出手敲门,让被告敲门让家人出来开门,当时他就表现得很不高兴,然后发生了口角,被告就把我摔下地,用拳头打我,致我身上多处受伤。由于工作的原因,孩子多半时间与他爷爷奶奶住在一起,被告一直以来喜欢喝酒,心思根本不在孩子身上,不会亲自抚养孩子,只是因为孩子是男孩所以为他的父母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抚养权归他孩子就即没有多少父爱又失去了母爱,完全是跟着两个老人一起生活。孩子快三岁了,马上面临上幼儿园的问题,可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根本辅导不了孩子的学习情况,孩子的爷爷要上班,平常孩子由他奶奶带,但是,他奶奶经常迷恋打麻将,常常抱着孩子打牌,我真的担心孩子的未来,这样的生活对孩子的成长及其不利,我是一名教师,我相信在生活,教育上我能给到最好的教育予孩子,所以,我希望儿子的抚养权归我。以上种种,都让我不能再与被告生活下去,我们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我对被告已经心灰意冷不再抱有任何期望,婚姻已经到了无可挽救的地步,我强烈要求离婚,婚后添置的房产我也愿意放弃。请求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可找律师代理请律师为你代理。王永建如果能举证证明你所描述的情况,离婚基本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