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企业因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

全民所有制企业因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1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工会企业,2该企业债权人甲公司因追索150万货款而在上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在审理中3该企业欠工商银行贷款1200万,用一全民所有制企业因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1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工会企业,2该企业债权人甲公司因追索150万货款而在上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在审理中3该企业欠工商银行贷款1200万,用一套价值800万的设备做抵押4该企业曾为乙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300万元贷款做保证人,现在该贷款未偿还~~~~~~~~~~!!!!问题1甲公司与该企业未审结的追款之诉应如何处理?2工商银行的1200万贷款应如何处理?3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

债权人有权依法参加破产程序主张权利.

房屋买卖,私人自愿买卖房屋,我已经把…

房屋买卖,私人自愿买卖房屋,我已经把20%的预付款给了对方,对方是否有权利不把房子卖给我了,就把预付款还给我就行了?

点击这里,快速咨询律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最佳答案goldhill你自己愿意吗?不愿意就按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付清全部款项,他交房,并办理过户手续。

异地离婚我在广东东莞工作三年了,我丈…

异地离婚我在广东东莞工作三年了,我丈夫也在这里工作六年,请问:如果我起诉可不可以在这里进行?还是一定得回户籍所在地?

你们在东莞连续居住年以上,属于经常居住地,可以在东莞起诉离婚,不过,要提供在东莞居住的证明(比如派出所的证明、暂住证、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等等)如果你们办理了暂住登记,可以,,,满意按采纳可以在那里起诉因已连续居住年以上,你可以在东莞起诉离婚。有证据证明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起诉。有证据证明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起诉有证据证明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东莞起诉离婚。

劳动仲裁我是1970年工作,1993…

劳动仲裁我是1970年工作,1993年辞职,辞职后档案在原单位。因有23工龄,需要作工龄确认,确认后把档案转出原单位。现在原单位不给办理。怎么办?请解答,谢谢。

属于劳动争议,可申请仲裁,单位有义务在解除劳动关系后日内为你办理完相关手续。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并办理申请劳动仲裁一定要申请劳动仲裁,这关系到你缴费年限的确认

我需要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我的论…

我需要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我的论点呢?各位尊敬的律师您们好,我与老公结婚一年多了,现有一个女孩已经一岁八个月了,在共同生活的期间内,我老公的表现实在让我寒心,他对我一点也不体贴,从来没有关心过我,下班了不是去上网就是跟他的朋友们打斗地主,有一次我母亲病了去医院,我当时怀着七个月的身孕,而他那天正好休息,我在医院打电话让他来帮忙,结果他跟他的朋友打麻将根本不来医院,这样的事情太多,已经让我心灰意冷了,想跟他离婚,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不知道该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他家是农村的,父母没有养老保险和退休金,他是跑销售工作的,经常不归家,并且他的工资根本不够他一个人花,这几年来每个月都是我父母在贴钱,而我父母是国企退休工人,有养老保险和退休金,也有医保,我现在在打工,有收入,重要的一点是,孩子人生下来就是我父母带着,他家根本没管过,而他每次回家最多抱五分钟就没兴趣了,他并且还喜欢打麻将,但是他要跟我争孩子的抚养权,我肯定不能给他,我跟他比起来谁更有优势,我又应该提供什么样的证据证明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呢?谢谢!

首先小孩不满两周岁,一般情况下应当判归女方抚养。同时由于你的小孩一直随你父母亲生活,即使孩子超过两周岁,你与男方相比,也有抚养优势。因此,小孩判给你抚养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扶养权归你.周岁以前的小孩一般由母亲进行抚养.无特殊情况,小孩的抚养权归你小孩不满两周岁,一般情况下应当判归女方抚养。可能你只能通过起诉来解决你面临的问题,抚养权归你的前提是离婚,而离婚是要法定事由的,仅凭以上陈述离婚不一定能够一次成功,建议和律师联系作专业咨询.过,好像是孩子岁半还是岁之前抚养权都是女方的。

结婚一个星期可以离婚吗?结婚一个星期…

结婚一个星期可以离婚吗?结婚一个星期可以离婚吗?

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法律无禁止性规定可以。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都可。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可以协议离婚和通过诉讼离婚。但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第一次很难得到法庭支持。可以,但是要怎么离,就要看具体情况,详情电话咨询,再作定夺。不违反法律,但建议还是要三思而行。可以。若对方同意,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可去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都可。可以。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职工被企业除名后20年后企业才书面通…

职工被企业除名后20年后企业才书面通知到本人,此时仲裁超过时效吗甲乙二人均为一企业职工,分别在1986年.1990年被企业除名,理由是旷工,实际是甲因病在家不能上班,委托他人请假;乙是因为工伤后的后遗症复发在家休息,但是按当时采煤队的土政策规定:拖人捎假,不住院治疗不算病假算旷工.甲乙病伤恢复后到矿上上班,队长不给安排工作,几十年来,甲乙不断奔走于队.矿及集团公司之间,也无济于事,直到2008年4月3日,甲乙才接到矿上信访办的答复函,被告之甲乙二人已被公司在1986.1990年除名.

如果一直没有书面除名通知,现在才收到,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这年来的基本生活保障,补缴三金等赔偿,如有困难可以与本律师联系,满意请采纳如果一直没有书面除名通知,现在才收到,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这年来的基本生活保障,补缴三金等赔偿,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