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有效吗?我会受到影响吗?办理别人卡挂失的人会受到制裁吗?我是一学生,平日里和一同学有过冲突,该同学可能为了报复,制造了一些事端,具体如下:首先是说我曾经承认过我在某年的某天取走他的现金1000元,事后说是我自己承认的,然后说是我的朋友取的,并叫我赔偿损失,现在该同学的银行卡、身份证及学生证又丢失,有人持此学生的有关证件到银行修改密码。该同学就到学校保卫处举报我偷了他的有关证件,给别人去修改了他的密码,我被保卫处的老师传去审讯说银行的工作人员指正我是我去办理银行挂失的,我不承认是我做的,那老师就打我,辱骂我,随后又把我交到公安机关,公安人员又对我进行审讯,我还是不从,他们又打我,没办法最后我被屈打成招。该事件对我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请问该同学及学校保卫科的人和刑警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现在有人说我是我指使他去办理的密码挂失,办理挂失的人和我还比较熟,而我当时在其银行取过自己的现金,如果打官司,赢的胜算是多少?
坚持实事求是,必要时委托律师协助。你年龄多大?可以电话联系我。校保卫科的人和刑警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你的人身权利。任何事情都要讲证据,就算你被屈打成招,单有你的口供也不能认定相应的事实。现在你可以告那位同学诽谤,同时注意保全你被打伤的证据。如还有什么疑问,可直接跟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