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子已经一年了可是还是没有给我房…

我买房子已经一年了可是还是没有给我房屋产权证我买房子已经一年多了可是开发商还是没有给我办理房屋产权证,而且是一拖再拖,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到现在还没有办理产权证,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超过合同约定办证期限的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已付房款的利息和经济损失,不解除合同的只能主张违约责任。这要看合同约定。房地产管理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都有规定商品房过户的时间.你要注意对方为什么不过户?是违约另卖或是法律规定的不能过户(如没有办理各种年批准手续,没有销售许可证,小产权证,房产抵押,查封,违章建筑等),如果对你不利的话你可以解除合同或请求有关机关认定合同无效,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我想你们即使有约定过户时间也已过了,没有过也要注意上面的问题.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