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的扶养权律师老师您好:我和我…

关于孩子的扶养权律师老师您好:我和我爱人是01年经人介绍并登记结婚的。有一个5周岁的儿子。由于我工作的原因孩子多半时间与他爷爷奶奶(现都70多岁)住在一起。我爱人一直以来经常喝酒,喝完后经常耍酒疯!对我有一些暴力及软暴力的行为。07年夏天我在外地旅游,他因为喝酒双手十支手指及右小腿被二度烧伤,至今仍留有疤痕!我忽忙赶回,在他住院们期间我在家整理房间时发现一支用过的避孕套!他的解释是他喝多了,他把他朋友带回家他在另外一间房间,是他朋友和别的女人用过的……他大概休息了两个月恢复正常后更加肆无忌惮!经常后半夜回家,手机关机特别是工作时间以外。明目张胆的欺骗我,说什么手机不好用自己关的;在外面吃饭不知道谁给他关的;半夜不回家说在外面修手机……即使在家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对我极其不尊重,经常骂爹骂妈,总是质问我为家里作过什么贡献,并且我的工资都花在什么地方。总是用一些类似不打扫房间不做饭等鸡毛蒜皮的事情找茬与我吵架,然后迫不及待的要与离婚说一些怕我赖上他的话!长此以往给我精神上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我于08年03月起诉过离婚,但考虑到孩子又于04月撤诉,可他在我撤诉的当天就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孩子由他扶养,但他的心思根本不在孩子身上,不会亲自扶养孩子只是因为孩子是男孩所以为他的父母来争取孩子的扶养权,如果扶养权归他孩子就即没有多少父爱又失去了母爱,完全是跟着两个70多岁的老人一起生活,这样对孩子的成长极其不利,所以我要求孩子不判给我我就不同意离婚!鉴于这种情况我想咨询一下孩子判给我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不判给我我有权利不离婚吗?我可不可以要求即要扶养权又要求他赔偿?如上法庭关于扶养权说哪些才是重点?急等赐教!

你好,如你的陈述属实的话,我觉得,你有望争取到孩子的抚育权利,关于离婚问题,我建议你,如有可能还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或者来律师所进行当面咨询较好。祝你好运。如果你讲的情况有证据证明,孩子跟随给你生活的可能性较大,因为跟随对方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你应当围绕有利于孩子成长提供证据证明孩子跟随你更有利孩子。孩子跟随对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判决离婚时你也无法主张赔偿。岳峰如果你讲的情况属实同时又有证据证明,孩子跟随给你生活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抚养权的争取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主要因素(含经济条件)。你应当围绕有利于孩子成长提供证据证明孩子跟随你更有利孩子。同时可以提出小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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