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2006年腊月28日,某甲驾驶摩托车横跨公路,被另一顺行骑摩托驾车人乙撞出,昏迷不醒。后经私下调解,甲赔偿乙17000元钱,请问合理吗?现检察院又提出公诉,为什麽?
是否合理得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受伤害的程度.那说明他已经涉嫌犯罪了,如果涉嫌犯罪,就不是双方私了的了的了。有你不知道的案情。交通肇事罪是公诉案件,不能私了,你所谓的私了,只是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协议,不能阻缺继续走程序,建议聘请本地律师提供专业帮助。看来已构成交通肇事罪.goldhill私下调解是有限制的,损害赔偿一般在元以下,而且没有造成对方比较严重的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