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我在两个医院造成了人身伤害,经过鉴定都有责任,我对两家医院分开进行了起诉,并且是一家法院,两个法官,一个法官已经对一个医院开了庭,快一个月了都不下判决书,后来一问,法官说:我已经知道你告了两个医院,现在要讨论是否合并审理,医院说出来的,我不明白,我分开告,是我的权力,而且是不同的责任,各家负责各家的责任,我以为是医院想逃避责任,互相推托。法院这样做对吗?
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合并审理结合您所说的情况,合并审理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划分两家医院的责任。其实,即使您分开诉讼,最后的赔偿总额依然不会超过您依法应索赔的总额。你能确定两个医院各负多少的责任么?法院这么做是为你好.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合并审理。因为两家医院都对你造成了人身伤害,有牵连。而且他们应该对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你有利。goldhill对。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合并审理。因为两家医院都对你造成了人身伤害,有牵连。而且他们应该对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