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户主该不该交纳房屋共用部分维修…

集资房户主该不该交纳房屋共用部分维修基金?您好!我们是1999年在学校修建的集资住房,底楼的铺面,由学校所有。2-6楼是由20户老师所有。但至今没有办理产权。由于屋顶楼水严重,现在顶楼住户要求对屋顶进行维修,前几天召开了住户代表会,决定按照购房款1%比例交纳维修基金,但有5楼的两户人说,这钱不该他们交,因为他们又没住顶楼。请问律师,这钱他们到底该不该交?谢谢

顶楼应为该楼房各位业主所共有,共同享有使用权,当然也要履行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