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之一死亡后,家庭承包土地被征用所得的补偿款可否继承村民赵某夫妻二人生有一子一女,女儿于1995年出嫁并转移户口,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赵某夫妻与儿子共同承包了村集体土地5亩。2000年,赵某的儿子娶妻后生子。2004年赵某去世,赵妻将5亩土地都交由儿子一家耕种,由儿子对其养老。2007年,赵某家的承包土地中有3亩被征用,获得土地安置费60000元。赵某的女儿要求继承部分补偿款并诉至法院,该案该如何处理
女儿继承其父亲应得的补偿款。
家庭成员之一死亡后,家庭承包土地被征用所得的补偿款可否继承村民赵某夫妻二人生有一子一女,女儿于1995年出嫁并转移户口,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赵某夫妻与儿子共同承包了村集体土地5亩。2000年,赵某的儿子娶妻后生子。2004年赵某去世,赵妻将5亩土地都交由儿子一家耕种,由儿子对其养老。2007年,赵某家的承包土地中有3亩被征用,获得土地安置费60000元。赵某的女儿要求继承部分补偿款并诉至法院,该案该如何处理
女儿继承其父亲应得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