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类商标已被注册,是否还能注册该大类的小类。例如:第29类的2901已被注册,是否还能注册第29类的2902。谢谢!
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实行一标一类一申请,这里的一类不是指大类或小类,而是指一个相同或类似群组。通常情况下一小类中属于一个类似群组,但有特例,即有的类别中虽然不在一个小类中也属于类似群组,有些类别中虽然在一个小类中,但分类表中规定不属于类似群组。所以要看你申请的商标具体类别。例如中浓肉汁,牛肉清汤,牛肉清汤汤料,肉汤,肉汤浓缩汁,牛肉清汤浓缩汁与汤及调味肉汁类似。又如第类中分三个自然段的商品,但第一、二自然段商品与第三自然段商品不类似。应该是不行的.即便是同类商品的类似商标都不行.可以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