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想咨询一个婚姻问题,我女儿刚结…

离婚我想咨询一个婚姻问题,我女儿刚结婚三个多月想离婚,因为当时不了解对方,草率结婚,婚后感情不好,怀疑男子有轻微精神病,经常和女儿无理取闹,使女儿生活一点也不快乐,在这期间,我女儿的同事对女儿深感同情,由同情转为爱情,因为女儿丈夫经常和她吵闹,致使女儿一点儿也不想回家了,最后女儿发短信请求她的同事帮她租一间房子,意思不想回家了,后来她同事帮女儿租了一间房子,并发短信告诉她已经租好了,同时也表达了他对女儿的爱慕之情,不料前天女儿丈夫忽然到单位找到了女儿,并且没说三句话就把女儿手机抢跑了,他在女儿的手机上看到这些信息后就认定女儿背着他和别人同居了,其实是女儿让她同事帮她租了一间房子,并没有和那个同事同居,像这样情况,如果女儿丈夫要求女儿陪偿他精神损失有道理吗?如果女儿想离婚能离吗?法院会判女儿陪偿男方精神损失吗?

你女儿的丈夫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你女儿可以提出离婚,法院查明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离婚的。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照您所讲的情况,您女儿无需支付男方精神损害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