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病休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及…

本人病休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及时通知本人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请问本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怎么界定?本人为一公司员工,改制后的工作时间为04年1月.07年5月,本人非因公负伤,医疗期(6个月,至07年11月结束)到期后,公司批准2个月时间的病假.08年1月31日,本人与公司一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但公司即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也没有在当日以前与本人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08年2月3日,公司以<函>的形式通知本人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和相关档案转移手续.请问:1本人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怎样界定? 2该公司的做法可何不妥?违反了那些规定?

合同期限已届至,公司要求办理终止手续合法.手续合法本人病休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由于规定的医疗期已过,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已满,公司要求办理终止手续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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