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師:現我想咨詢用了解一下房…

房产纠纷律師:現我想咨詢用了解一下房產問題.事情是這樣的:家父共有五個兒子,生前是從事鄉村醫生的,99年9月因病去世的.生前即95年買了塊地80平方米約2萬1千元,當時錢就不夠還向親戚借了差不多4000元,96年開始建房,原本就沒什麼錢,就這樣東湊西挪來建成一個兩層的房子,當時只有鋼筋水泥和磚頭是挪用藥錢來付錢外,其他人工錢/租用的模板錢/做門窗的錢/做衛生間的錢/完工酒的錢都是欠債的,除開人工錢是家父生前挪用藥錢還外,其餘都是后面我和老婆打工才還清的.也就是說當時整個房子包括地皮約5萬元,我單方就還了欠債約2萬三左右,其餘的錢均為家父生前和我們一起行醫時還的.家父生前說老大老二住老家(為8間泥磚建的舊房子),三個小的就在外面這個房子(房子為兩層除開一個門面外還有6間房子),這樣父去世后老大及老二就分了老家的房子,還要求我們三個在外面住的各補償2千元給他們.老三95年結婚,建房時就出過一分錢,且把年輕時多年來打工寄回共8000元在建房前都取回去了,建房后老三的老婆就帶著女兒回家住了(占了兩間房子),直到2000年我們外出打工后三嫂就一直在家用我們的門面做飲食生意,其間她為了方便生意及住的好點自己出錢約7000元搞好門面及自己的睡房,后要求我把這錢還給好.老四是個好賭之徒,05年結婚的,婚前到處欠人家錢,結婚時都是幾個兄弟湊錢才辦的事,故老四是沒有出過錢的,但在建房時回去幫忙做了幾天活.我是家里最小的也是學醫的,在95年元月畢業后就與家父一起行醫,我是96年結婚的.老婆也是學醫和我一起在家幫忙的.直到2000年我們倆才離家外出打工還債,到07年上半年才還清所有的債務.目前老大在老家住,老二獨自購房,老三也獨自買了地建了房且生意很好,但一直點這兩間房子不願意讓出,也從沒有還過一分錢的債務.老四目前剛生了一個小孩,也從沒出過一分錢還房子的欠債.現想請問一下像我這樣的例案這個房子我應該分多少?怎麼樣的分法?是否有責任償還老大及老二各要求的2000元錢?老三自己在住時出的7000元裝修錢是否由我給還?老四是沒還過欠債的且需住這房子的,但他應該補多少錢給我?如果我不住這個房子應該怎樣打蠃這場官司?如果要住的話又需補給老三多少錢?十分懇求得到您的指導.非常感謝!!!

如果认定该房屋系你父亲个人建造,则该房屋属于遗产,应由你母亲,兄弟姐妹共同继承.你的出资可以作为父亲的债务,要求所有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