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赔偿尊敬的律师同志:你好!我妈妈…

工龄赔偿尊敬的律师同志:你好!我妈妈在东莞一家台资地毯厂后勤部门当清洁工12年(给台干楼打扫卫生),期间该厂搬迁了一次。近期工厂需要将底薪从690上调到770,管理她的人(听说是老板情妇)开始变向降低她的工资,提出让她在周末不上班,并且将别人的工作量的1/3强加到我妈妈头上,而且时不时恶语相向。厂方的做法意味着工资将每周减少75元,每月减少300元,现在我妈妈的工资每月才1300,以后我妈妈的工资将减少到1000元,再加上增加工作量,相当于我妈妈的工资一下减少了1/4。现在物价上涨幅度大,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困难,现在我妈妈觉得在这个岗位上呆不下去。我们都明白厂方是在变向强迫我妈妈辞职,而我妈妈也因为多年劳累和这些不愉快的经历不想继续做这份工作。我不知道厂方这么做是不是因为新的劳动法出台后,他们想规避辞退老员工的赔偿,这里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妈妈是否有把握得到相应的赔偿,如果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取得相应赔偿的话你们能给予我们什么样的帮助。而且之前底薪从570上调到690的时候,厂方就开始停发我妈妈每月400元的岗位津贴。这笔钱是否也可以要求厂方支付。我妈妈保留有全部在该厂工作时的工资条,和以前的厂牌可以证明她的工龄。希望你们能及时解答我的问题,谢谢!

你好,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如果津贴是工资的一部分,那么应该发给她,但是只有年的诉讼时效。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代理。szlawyer两年前的工资问题是无法追回的,过了诉讼时效。其他的劳资纠纷可以代理调解,诉讼,执行。请注意保留工资单,工卡,等相关证据。劳资纠纷专长魏律师东莞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