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后被公司开除我怀孕三个月时,即2007-12-26公司下解聘书,说我旷勤累计一周给予辞退.其实根本没有这个事情,只是公司的一个借口.其实我们公司就是取消我们这个部门,但没有明说,最后给我的理由就是我不适合这个岗位,经过和公司的几次谈话,最终我和公司签份协议,内容大概就是公司给我交保险到预产期,保险费用我自己出,公司给我三个月的补偿金,另外对公司辞退我的理由没有疑意.因为当时找不到公司应该给我赔多少钱的依据,而且事情不解决对通胎儿发育不好,只好答应签字.我想问一下,现在诉讼时效不是增到一年了吗,我还有权对公司提出仲裁,如果我生完孩子(下个月),对公司提出仲裁,我还能胜讼吗?
公司开除错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在孕期公司不得辞退员工,你可以起诉要求所签的协议无效,公司开除错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