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我去年和一澳大利亚籍男性在天津登记结婚,被拘签.我想离婚.如果我起诉离婚,他不同意,我下一步怎么办?
在住所地直接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因你你们婚姻时间较短,确因双方感情破裂,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可疑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就离婚问题,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协议离婚,这种离婚的基础是双方同意。另一种通过诉讼离婚,这种离婚的基础一方不同意离婚。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只能起诉离婚。建议委托律师为好。起诉离婚是你的权利,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不取决与对方是否同意。向法院起诉。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天津市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婚姻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种情况之下,可以考虑起诉离婚.因为在天津登记结婚,故可以在天津的法院进行诉讼,但是财产的问题就很难于落实了.建议委托律师在住所地直接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