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咨询本人与4月9日驾驶一轻型货车自西向东在路过一红绿灯口(当时灯不亮),被一辆自北向南载有两人的摩托车撞上,造成包括摩托车司机在内的3人,一人重伤,一人小腿骨折,一人轻伤。事后我个人已垫付1万元费用,2天后保险公司又垫付了8000元,我的车买有第三者20万保险,请问:如伤者家属在要医药费,我拿不出咋办,还有保险公司怎么理赔。谢谢!
属于你方责任的部分,区分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情况,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付.一般情况下需要你垫付,然后根据责任认定,确定你应当负担的数额,有保险公司赔偿zdf在交警的事故认定还没有下来之前,你可以拒绝继续支付医疗费用,等责任认定出来后,按照责任比例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