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一个人在回家的路上被自己不认识的人所伤害。在住院的所有费用是由谁来负责的。包括《生活费住院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请问一下,一个人在回家的路上被自己不认识的人所伤害。在住院的所有费用是由谁来负责的。包括《生活费住院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
应及时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查找实施伤害行为的嫌疑人,应由实施伤害行为的人负责赔偿您的损失,如果您的伤势在轻伤以上,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公安机关必须立案侦查,对于犯罪嫌疑人,应予以拘留批捕,由检察员提起公诉。如果只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在把事件调查清楚以后,可以自行决定给予行政拘留或者释放,这是正常的办案程序,没有什么责任不责任的问题。至于是重伤还是轻伤,应该有鉴定的,以鉴定为准,你所说的情况应该属于轻微伤吧。如果是行为人个人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不是老板派的,则费用应由行为人自己负责赔偿;;如果是老板派来的,应该由行为人和老板负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在治疗结束后,准备好有关证据,如果是轻伤,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或者提起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如果是微伤,则只能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赔偿。谁伤害了你,谁就应当承担责任。a找到了嫌疑人。后来由派出所来承担。可现在生活费和住院费没有及时付出呢?a找到了嫌疑人。后来由派出所来承担。可现在生活费和住院费没有及时付出呢?